辛集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 招商动态 |2017-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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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政字〔2017〕7号
辛集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辛集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辛集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辛集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8日
辛集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辛集市城市总体规划》、《辛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积极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推进项目投资,严格环境保护,加强城乡建设,强化民生保障,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达到控制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要求。
二、计划指标及配置
(一)2017年度辛集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 137.9017公顷。
(二)在2017年度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25.3128公顷;工矿仓储用地31.8169公顷;住宅用地63公顷(其中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用地等保障性住房6公顷、商品住房57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77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4公顷。
三、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辛集市2017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城市住宅用地供应,切实满足保障性住房用地需求。
(三)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招商引资、国家、省及市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依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
(四)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不含原地内改扩建)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
(五)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六)按照“统筹兼顾、抓住关键、重点突破,奋发有为地”的原则,为项目建设服务。积极抓好海洋制革、澳新物流园、澳森温泉度假等一批关系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项目。
四、计划实施保障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市国土资源、发展和改革、规划、房产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乡(镇)、园区管委会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附件
辛集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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