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考政策出台,考试时间和科目确定!
| 招商动态 |2017-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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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日前发布《关于2017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今年,我省将继续推行将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招生改革。
2017年我省中考将于6月21日至22日进行
河北省201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文化课
考试时间安排
——6月21日——
9:00-11:00 语文
14:00-16:00 理科综合
16:45-18:45 文科综合
——6月22日——
9:00-11:00 数学
14:00-16:00外语(包括听力测试25分钟)
《通知》指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由毕业考试、升学考试两部分组成,分开举行。
考试形式
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多样化,可根据各学科课程特点,既有闭卷形式,也有开卷形式;除纸笔测试外,还安排外语听力考试。具体安排意见是: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为全闭卷形式;文科综合为全开卷考试。
在文科综合开卷考试中,考生可携带相关课程的教科书进入考场,其他资料不得带入考场。答卷时可以查阅准许携带的教科书,独立答题,不得相互讨论、相互抄袭和互相借阅教科书。
科目及总分
升学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两门学科)、文科综合(包括思想品德、历史两门学科)、体育,总分630分。文化课考试总分600分。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听力测试30分,笔试部分90分),理科综合120分(物理55分、化学35分,综合题30分),文科综合120分〔思想品德45分(其中民族团结教育占7分)、历史45分,综合题30分〕。
命题范围提醒
在文科综合科目中,思想品德学科的命题范围是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规定的法律、国情教育两个模块教学内容和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间的国内外重大时事政治,以及全国统编民族团结教育教材《民族常识(试行)》(初中版,人民出版社出版)中的教学内容。
择校生不享受
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分配政策
今年河北省教育厅继续推行将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招生改革。进一步加大对中考和学生学籍管理,初中所有学校不得接收无学籍学生,不得随意转出或接收学生,严禁挂空籍和无籍就读,杜绝一生多籍或一籍多生现象。特殊情况确需转学的须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初中择校生不享受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指标分配到校政策。对违反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出现未经批准转出或接收学生、虚假中考报名等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减少该校的省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生数额,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不得录取无中考成绩的学生
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录取
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
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必须
以中考成绩及综合素质评定结果
为录取依据
不得录取无中考成绩的学生;
不得以任何理由单独组织招生考试或依据竞赛成绩单独录取;
不得在规定的招生时间前以任何形式提前录取;
不得派出人员或聘请人员在规定的生源地以外的地方开展招生业务;
不得以金钱、实物或其他形式收买或变相收买学生;
不得以收取押金、扣押档案等方式限制学生报考。
各普通高中学校须按照其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合理确定年度招生规模,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下达招生计划,同时报教育厅备案。
招生计划实行中考前公告制度,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在规定范围内公告,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将通过教育厅门户网站向全省公告。
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自行录取生源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以下的学生。
任何学科竞赛成绩不可加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河北省将对军人子女等优抚对象、“四侨考生”(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本省的子女和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等实行加分(或降分录取)照顾。
不准把普通高中招生与招商引资、吸引人才等各种经济因素挂钩,不得将任何学科竞赛成绩作为加分因素。凡加分(或降分录取)政策与上述文件相违背的,要立即作出相应调整。
学校要及时将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待遇的学生名单、所享受的优惠政策项目、分值向社会公示,并公布举报